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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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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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0日在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1535”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紧跟大局大势,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我们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表现突出单位”,2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件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筑牢政治忠诚,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下践行检察使命
牢记政治机关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定把牢政治方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案头卷、必修课”。高质量落实“第一议题”27次、“三会一课”70次、督查督办34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一贯到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3次。
坚定强化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强劲动力。全年组织各类学习40余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20场次;举办政治轮训1期,开展专题辅导4次,通过“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培训700余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能。
坚定提升发展品质。成立“精品案例”培育小组,典型案事例被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刊发39篇。匠心打造“禾獬”办案团队等系列检察品牌,以此推动创作的微电影、办案故事、精品法治课等获5项自治区级荣誉,结项自治区级以上课题8项,征文获国家级奖项5篇,调研文章在区市级以上期刊发表7篇。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稳定、护航发展。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秉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司法理念,全年依法批捕171人、起诉408人。针对群众关切的突出犯罪,精准发力,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暴力犯罪,批捕36人、起诉148人;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77人、起诉130人,守住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批捕9人、起诉53人,摧毁黑灰产业链。对轻罪案件不批捕80人、不起诉56人,不捕率32.26%、不诉率12.0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1.58%,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起诉5件8人,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倾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用法治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5人,办理涉企虚假诉讼3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罪3件3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意见2件;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1件、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7件,为企业“松绑解绊”。打造“问需+履职”服务模式,走访企业45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0余次、举办专题讲座31次,把“检察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
用心守护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8件,对市政府交办的环保类线索开展核查并向2家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巡河280公里、巡查林地4600余亩,立案10件,督促整治水域面积160余平方米、清理流域生活垃圾60余吨,修复林地、湿地并治理土壤2600余平方米;聚焦农田“白色污染”,督促清理废弃农膜860余吨,严守土壤安全底线。与红寺堡区、利通区、同心县、盐池县及甘肃环县检察院签订《苦水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建立“联合巡查+线索互移+数据共享”协作办案模式,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共治”。
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办案不止于结案,更在于治理”。强化酒驾源头治理机制落实,扎实做好新旧规定有序过渡,精准适用不起诉制度并配套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推动全市醉驾犯罪下降20.62%;做实帮信、掩隐犯罪治理,精准把握入罪标准,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联合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联席会10余次,起诉人数分别下降81.25%、74.60%;围绕财务监管、安全生产、在校生涉“两卡”犯罪等重点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堵塞漏洞。
三、紧盯民生实事,在回应群众期盼中传递检察温度
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护佑民生、保障权益。
守护民生福祉出实招。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民生类案件226件。紧盯群众“舌尖安全”,办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668.7万元的3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获一审、二审法院支持,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紧盯群众“身边安全”,排查燃气、飞线充电、新能源汽车充电等领域隐患,制发检察建议8件、磋商2件,督促开展全覆盖检查6次,消除安全风险。紧盯群众“养老钱”,对违规发放高龄津贴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资金10760元,守住高龄津贴发放底线。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显担当。聚焦低保户、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用“检察温情”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开展多元救助,为8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安置2人就业;向妇联、民政等部门移送困难群体线索5件,努力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依法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33件,帮助农民工追收工资36万余元、兑现工伤保险待遇44万余元,让“劳动者有尊严、维权者有依靠”。
化解矛盾纠纷求实效。“信访无小事,件件关民心”。我们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首次信访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100%。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对有争议的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听证8件次,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制定落实方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常态化入驻政法综治中心136次,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从源头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增量,让“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市”成为常态。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用真情。“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我们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58人、起诉61人。打造灵武市“晶蕊”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联合社会组织开展帮教活动50次,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建社会关系;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74份,让“家长尽责、司法护航”形成合力。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与8部门会签《灵武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灵武市涉案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衔接工作办法》,分级干预11人,建议公安机关送教29人,用“精准施策”助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场次,覆盖学生4000余人次,制作的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课件获“全区法治精品课”三等奖,让法治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四、聚焦主责主业,在凸显监督办案质效中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神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监督、守护公正。
持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强度。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案、撤案43件(其中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3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意见71件,纠正漏捕、漏诉17人(其中1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提出纠正审判活动监督意见6件。对全市9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就“请销假审批违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4件,就财产刑执行不当问题提出意见5件,加强对“减假暂”等重点环节监督,让刑罚执行“不偏不倚”。
持续拓展民事检察监督深度。突出民事诉讼监督重点,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9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法院改判2件,针对“打假官司”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27件,全部被采纳;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0件,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持续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4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件。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0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杜绝“不刑不罚”。与市政府、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会签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相关制度,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
持续规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精度。聚焦国有财产、文物保护等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针对河北某企业以高开发票方式骗套农机购置补贴造成国有财产流失问题,依法立案监督,收回补贴款315.8万元,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守护1.8万余株古树名木,该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质案件;与宁夏大学联合开展文物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相关调研,推动构建“检察+高校+行政机关”文物保护格局,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五、夯实发展根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蓄势储能
抓实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有力保障。
科学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办案效率、质量两手抓,平均办案周期缩短53%。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每案必检”案件质量自查评查机制,开展自查评查589件,推动案件质量从“重点抽查”到“全面体检”转型。坚持管案管事与管人有机结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对3名司法作风不严不实的检察干警给予问责处理,倒逼责任落实。
人才强基,提升队伍战斗力。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市委支持下,选任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提拔科级干部6名、晋升职级3人,内部交流轮岗5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2名干警被国家部委评为表现突出个人,2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严抓作风,提升纪律约束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院党组带头查摆7个方面8项具体问题,精准制定24条整改措施,并已全部整改到位,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深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从严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填报过问、干预案件情况85件,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科技赋能,提升履职创新力。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运用最高检数字检察一体化平台模型80个,筛选相关线索并办理监督案件99件,取得较好监督效果。深化业务与技术协同,联合科技公司研发并上线电子卷宗自动编目系统,大幅缩短卷宗制作时间,让干警有更多精力“多办案、办好案”,该系统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各位代表,检察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会商等活动61人次。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400余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277次,发布检察长接访值班12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一年,灵武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如何有力有效践行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方面深度思考、谋划和统筹的还不够深入。二是部分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对于助力破解地方发展的困局、难题作用有限。三是检察司法办案质效整体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完整准确全面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武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让检察履职更富效能
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坚定地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二、坚持深度融合,让服务大局更具实效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护航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三、坚持强化监督,让公平正义更可感知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自觉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细化完善“三个管理”措施,固强补弱、改进提升。坚持全程监督,持续做强刑事检察;坚持有效监督,不断优化民事检察;坚持依法监督,深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坚持强基固本,让自身建设更加过硬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将人才培养融入日常,用好“传帮带”,通过重大专案、重要专项“压担子”,提升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水平。通过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各位代表,大时代需要大担当,大担当方有大作为。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锚定“十五五”宏伟蓝图,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大局装在心中,把落实抓在日常,精耕细作、久久为功,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禾獬(xiè)”办案团队:寓意青年干警如黄河水孕育的禾苗,扎根基层、向阳而生,以“嘉禾之志”执“獬豸(zhì)之责”,彰显司法担当和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以“传承+创新”为理念,注重检察工匠精神传承和青年干警能力培养,通过“专业化办案团队+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双升。同时依托“三应三尽”(司法救助“应救尽救”、信访处理“应回尽回”、检察听证“应听尽听”)实践,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治罪与治理同频共振。
“晶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依托观护帮教基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采用“1+N”模式,以帮教为主线,延伸至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等多领域,实现“教育一个、挽救一家、安定一方”。品牌将深化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基地实质化运行,探索数字化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薪火相传青出于蓝”人才队伍建设品牌:以“选苗、育苗、墩苗、用苗、管苗”为着力点,通过科学选拔、精准培育、动态管理、合理使用和严格监督等系统性措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其核心理念在于传承检察精神,培养优秀青年检察人才,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行为严重程度、身心特点与环境,对不良行为、严重行为、犯罪行为三类,匹配责令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措施,由家庭、学校、社区、司法与行政机关协同开展的精准预防矫治机制。
三个管理: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分层协同,以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业务管理定向、案件管理贯通、质量管理兜底,统一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共同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服务司法公正与人民权益保障。
电子卷宗自动编目系统:利用OCR图文识别、语义分析、文件切分等技术,实现文件自动命名、精准编目和快速上传归目等功能。通过该系统制作电子卷宗,能够大幅缩短电子卷宗制作时间并实现快速查找、定位检索卷宗内容,实现文字复用,提升办案效率。